要理解这场政策红利,首先要厘清 “无票免征” 的核心内涵。不同于传统出口退税 “以票控税” 的逻辑,跨境电商领域的 “无票免征” 全称为 “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”,其政策依据可追溯至财税〔2018〕103 号文件,而 2025 年 11 月以来多地的试点,则是对这一政策的实操性落地。
从适用范围来看,当前试点政策有明确的场景和主体限定。以广州为例,首批试点面向注册在当地的速卖通卖家,仅针对 “9610” 跨境电商 B2C 直邮出口模式,卖家即便无法获取上游增值税专用发票,只要能提供 “订单 - 商品清单 - 物流轨迹 / 收汇凭证” 的完整数据链路,即可享受出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待遇。
深圳的试点则更进一步,不仅覆盖 9610 模式,还成功开出全国首张 9610 清单模式下的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,并开始拓展 9810 海外仓模式的应用场景,卖家通过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成 “无票登记”,经商务、税务系统比对 “三单信息” 一致后,即可完成免税核准。